鉛球 :
工作程序 :
1. 到司令台領取所需用具:
用品名稱 |
運動員名單 |
備忘錄 |
場刊 |
文件夾連筆 |
揚聲器 |
比賽後備表 |
成績紀錄表 |
數量 |
1 |
1 |
1 |
1 |
1 |
1 |
1 |
場館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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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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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品名稱 |
5.44kg鉛球 |
4kg鉛球 |
2.75kg鉛球 |
度尺 |
號碼牌 |
鐵鎚 |
石灰粉 |
數量 |
1 |
1 |
1 |
1(50m) |
30 |
1 |
1 |
場館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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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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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檢查鉛球重量是否合乎大會規定:
男高--- 5KG 男乙/男丙/女甲--- 4KG 女乙/女丙 --- 3KG
2. 當比賽項目宣佈最後召集時到比賽場地替運動員點名及檢查項目是否相 符。(最後召集後五分鐘仍未到之運動員,將被取消資格)
3. 略向運動員講解比賽規則。
4. 初賽三次試擲宜順著運動員名單次序進行試擲,決賽的三次試擲宜因應
初賽的成績排列次序。(成績較差的排列第一,較佳的排列最後試擲。)
5. 若沒有犯規,則用號碼牌插於落點最近投擲方的一點上:
i.安排每一運動員有一號碼牌,並紀錄在紀錄表上;
ii.若投擲距離較原先距離為遠時,則取原先號碼牌來紀錄距離;
iii.若投擲距離較原先距離相約時,用另一號碼牌來紀錄距離.並於紀錄表
上填上另一號碼。
7. 參考「標準成績」為各組訂立最低標準,運動員若達最低標準,裁判則為其插號碼牌。若已找出首十二名運動員,往後明顯較差成績的均不用插號碼牌。
8. 若運動員已達「標準成績」,須清楚紀錄,量度成績與否則根據第7點。
6. 經三次投擲後量度成績選出八名最佳成績者進行決賽,然後再經三次試擲後,裁判便從六次試擲中揀選最佳成績以定名次,丈量成績時,量尺由刻度在"B"透過圓心計算至抵趾板內圓,即BC(見附圖)
A B C
9. 在量度成績時,裁判長需令工作人員通知司令台,以便召集另一組別準備作賽。
10. 遇有破紀錄成績,須經體育科老師核準才作實。
工作分配:
裁判老師(兩名)
1. 一位老師負責點名、檢查號碼布、著令運動員預備、於投擲圈附近觀察運動員是否犯規、紀錄號碼牌、分別於初賽及決賽完成所有試擲後丈量成績及紀錄成績。
2. 另一位老師於落地區旁觀察運動員是否犯規、編號碼牌、監督學生插號碼牌及分別於初賽及決賽完成所有試擲後丈量成績。
學生工作人員(最少兩名)
1. 一位學生協助插號碼牌及丈量成績。
2. 另一位學生負責拾回鉛球及協助丈量成績。。
鉛球規則:
1. 所有運動員開始時必須有一靜止狀態
2. 全部比賽過程需在一分三十秒內完成,但可停步,第二次推時必須有一靜止態
3. 可撞及抵趾板,但不能接觸上部,空中越過則可
4. 鉛球著地後才可離圈
5. 鉛球需落在界內(扇形區)
6. 須由投擲圈後半圓離開
7. 鉛球置於頸後,最後用力有"擲"動作出現,或試擲鉛球球脫手掉在擲圈內或落地區外,亦作失敗
備註:
1. 請注意安全
2. 若有運動員須請假後參加其他賽事,可令其在該循環內先推,但凡因參加
賽事而錯過了某一循環,則不可補擲
3. 拾球時,由學生工作人員把鉛球在地上滾回或拾回投擲處
4. 量度紀錄後,請將號碼牌先放回原處,再的所有紀錄量度完,才把號碼牌一併收回